文章发布:曾智勇
院行字[2012]号
院属各系:
为确保我院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,加强任课教师责任心,明确调、停课申报、审批程序以及研究生助教管理,经学院研究决定,对调、停课申报、审批程序和研究生助教管理作如下规定:
一、教师在接到教学任务通知书后,必须按课表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,不得任意调课、停课和请其他教师或研究生代课。
二、特殊原因需要调、停课时,需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教学科研科分类申报、审核办理。学校每学期给学院各种原因调、停课的限额是10次,学院将此指标分配给各系,分别是:动科系3次、动医系3次、水产系2次、草业系2次。在计划指标范围内的调、停课由系主任审批,报学院分管领导签字批准,教学科研科不受理教师及家属的口头、电话和短信申请。
1、因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征调参加各类活动时,需持征调函或电话向所在系提出申请,再到教学科研科办理调、停课手续。
2、教师因病不能上课时,需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到教学科研科办理调、停课手续;急症可通过电话向分管院长请假,之后持县级以上医院急诊证明到教学科研科补办调、停课手续。
3、教师因私事申请调、停课,需提前向所在系提出申请,再到教学科研科办理;各系突破指标后向分管院长提出申请;特殊情况可先向分管院长口头或电话申请,之后再到系和教学科研科补办调、停课手续。
4、实验课由于实验条件、动物等因素不能按时开出时,须经本科实验中心报分管院长批准。
三、由我院开出的校级选修课,不能进行调、停课,特殊原因不能上课时,必须请同门任课教师代课,并到教学科研科办理有关审批手续。
四、研究生不能代替导师上课,属于研究生培养环节的教学实践,不能超过总学时的10%,而且导师必须在教学现场。
五、任课教师无权随意发布调、停课信息,所有调、停课信息都由学院教学科研科统一发布。
六、为加大对调、停课工作的监督力度,学院鼓励学生对教师随意调、停课进行举报。违反上述规定者,一经核实,除上报学校按《2138cn太阳集团网页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》(贵大发[2007]167号)的有关规定处理外,学院将视情节轻重在学院范围内作出严肃处理。
七、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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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词: 调停课 管理规定
签发人:罗卫星